地区:山东省德州市地方志
书名:光绪德州乡土志
卷数:全二十一卷
作者:清马翥 魏守彤编纂
版本:清末[1851-1911])抄本3冊
格式:据原书原貌彩色高清PDF电子影印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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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22双页
山东省德州市地方志,德州乡土志的成书,具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光绪末年,清政府鉴于甲午战争国运衰败和民族危机的现状,为激励民众、对青年一代进行爱国爱家的教育,朝廷颁旨要求各级政府组织编写本地乡土志书。起因是光绪三十一年(1905)学部尚书张百熙奏请朝廷,希望政府下文要求各州县“从速编印”乡土志,以便各地学堂作为蒙学教材,对学生进行爱乡继而爱国的教育。这一奏请很快得到清廷批准,并明确由学部具体统领此事。学部受命后随即颁发《乡土志之例目》,规定各地乡土志记述内容统一分为15个类别,即历史、政绩录、兵事录、耆旧录、人类、户口、民族、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等,语言文字要求“事详而文简,词雅而意明”。查首部《德州乡土志》,它严格遵循了《乡土志之例目》规定的15个条目,说明它的编写时间不会早于1905年。书中将第七类民族类名写成了氏族,估计是因手写产生的笔误所致。从《德州乡土志》本身记载事物的时间看,最晚的是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繁露书院为师范学堂”。所以,《乡土志》的成书时间应为1905年以后的几年。考虑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津浦铁路动工修建和裁撤督粮道两件大事书中只字未提,所以可以断定该书的成书时间要早于1908年,即成书于1906或1907年。
再看作者。山东省图书馆等认为该书编者为冯翥,但讲不出具体根据,所以出版者在影印传播中干脆不署作者。冯翥,德州旧志中无此人物的记载,这也就为考证首部《德州乡土志》的作者增大了难度。
唯一的途径应该是,寻找与《德州乡土志》同时或时间相近的地方志书中的线索。巧的是,光绪二十二年(1896)岁末成书的《德州志略》的编纂者,在民国《德县志》中有较多记载。因此,我们在寻找首部《德州乡土志》的编纂者时,应是在参与《德州志略》的人员中寻找对象。那么,比较符合条件的有两位,即马翥和魏寿彤。
先说马翥。马翥为德州本土人士,同治九年(1870)举人,同治十年(1871)进士,官河南镇平县知县。因著名的“王树汶案”中,他工作不深入,将并非匪盗的王树汶(被骗,为胡体安顶罪)作为杀人越货的大盗定为死罪。该案中由于经手官员接受贿赂和河南籍官员集体力争,官司一直打到朝堂上,慈禧太后曾亲自过问。五年后(光绪二年,1876),该案的事实真相终于弄清,王树汶案得以彻底平反昭雪。涉案的一大批官员有的降级,有的撤职,马翥与南阳知府马承修被发配新疆充军。马翥的文采很好,回乡后笃志学问,加之其叔父马洪庆和兄长马翙,都是地域文化的爱好者,手中并积攒了不少地域文化史料,因此被邀参与《德州志略》的编纂。由此看出,马翥参与《德州乡土志》的编修是完全有可能的。山东省图书馆等单位认为冯翥为《德州乡土志》主编,实际是将马翥误认为冯翥,同样应该属于笔误所致。马翥因有不光彩的一页历史,故名不见经传。他的叔父马洪庆,仅是拔贡出身,官为兵部典史,在民国《德县志》里有传;他的兄长马翙,也只是廪贡出身,担任蓬莱训导的职务,同样在《德县志》里有传。而他,堂堂进士,七品知县,却没有自己的传记,显然与其过去所犯错误有关。作为德州区域学生的蒙学教材,署上一个犯罪官员的名字似乎也不太合适。著作者们或州府的官吏在层层上报时,没有明确标出作者姓名也应是情理之中的事。
再从一块参与《德州志略》编写的另一位人物魏寿彤来看,也确实参与了《乡土志》的编修。民国二十四年成书的《德县志》魏寿彤传载:“清岁贡生,候选训导”,“光绪丙申岁(1896年),山东通志局征稿,寿彤应邑侯钱公聘,分纂《德州志略·举要》。壬寅岁(1902年),复应邑侯聘,主修《德州疆域图考》并撰著《乡土志》八卷,邑中掌故赖以征信。此次修志(指民国二十四年(1935)修《德县志》)多所采选焉”。此段史料所说的1902年“撰著《乡土志》八卷”的说法,时间上不足信,因为1905年前,并无乡土志的准确概念和体例。开始编写乡土志应是1905年以后的事,行文时却没对时间严格区分,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另外,首部《德州乡土志》是不分卷的,故八卷之说也无从谈起。根据魏寿彤本人的经历看,此人参与首部《德州乡土志》的编写应是不成问题,但不应是单独完成。另外,乡土志具有的教材性质,决定了它的编印一定是慎之又慎的事情,绝不可能由一人包揽。因此说,首部《德州乡土志》应是以马翥、魏守彤为首的乡土志编纂小组集体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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