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县志(清道光版)二十四卷,首一卷。清刘虎文、周天爵修,李复庆等纂。刘虎文,武清(今天津市武清县)人,举人,前石埭知县,后知阜阳县事。周天爵,山东东阿人,进士,官至漕运总督。李复庆,四川蓬溪人,拔贡,前旌德知县,道光五年(1825)来任阜阳知县。阜阳初无专志,惟附见于《颍州志》,迄乾隆二十年(1755),县令潘世仁始创修县志。道光五年,李复庆由旌德县调任该县,时方修省志,奉檄搜访事实,与邑人共议重修县志,设局经始,会李复庆以故去职,事遂中辍。道光六年,安邱刘耀椿来任知县,以李复庆详于县事,复延之以主其事。至道光九年,凡四年而志成。时周天爵来任知县,为之刊行。此志大抵因循潘世仁志,惟易军卫为武备,宦绩为宦业,志余为杂志,则异于旧志。稽其体例得失,于旧志之弊,间亦多所厘正。如旧志多录圣谕,往往不专于一县,此则悉从刊除。又如旧志武备志不纪兵事,职官不书政绩,此则辨之殊严,为之补订,皆较旧志为有体。此志作沿革表,又作沿革考,重床叠屋。县志所载职官,即应自知县以下,此志乃上及郡守,尤非共体。诸如此类,有伤志体。有清道光九年(1829)刻本、民国七年(1918)铅印本、民国三十六年(1947)石印本。
地方志的编纂需要注重保护和传承地方的优秀传统文化。地方志可以记录地方的民间传说、传统习俗、民俗文化等,传承和弘扬地方的文化精神。通过地方志的编纂和传播,可以激发当地居民的文化自信心,增强他们对自己文化传统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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