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地方志,【民国】《眉山县志》(十五卷)王铭新等修,郭庆琳等纂PDF高清电子版影印本下载。王铭新,四川温江人,光绪举人,前于《大邑县志》中已述及,民国五年(1916)任眉山县知事。郭庆琳,眉山人,光绪举人。民国八年(1919),铭新以百余年失修邑乘,便请岁贡生杨卫星出任志局局长,庆琳为总纂,集县中生员、小学校长、议会议长、议员等五十余人分行采访、测绘,再分类编纂。四历寒暑,于民国十二年(1923)方得毕工,用铅印和石印两种方式分别印行。民国改元后,废府裁州,改眉州治地为眉山县,管辖九个乡镇,是故本县志有的门类记事涉及旧眉州一州三县事(主要是清代以前),民国以后则多记眉山一县事。是志分十一门附一门,下列三十四目附二目,约25万字。艺文门大加删削,仅收载县人(包括旧眉州)著作书名及有关序跋,诗文辞赋则分附于各相关门类之中。民国《眉山县志》之价值在于编纂了清代后期至民国初的大量史料,如建置门中之议会、税务、警察、团练、教育、慈善、农工商会等的建立、开办、职责诸事。兵防门中收载了清咸丰、同治年间李永和、蓝大顺率领农民起义军由滇入川,进而攻打眉州各地之战事,州人死亡名录;民国初护法战争史略等重大事件之资料。另外是清末至民国初兴修水利、新办中小学堂等史料亦颇有价值。所不足者,是祀典、列女收载太过繁琐,各为2万余字。该《眉山县志》今存民国十二年(1923)聚昌公司铅印本,民国十二年(1923)汉文石印社石印本。
县志的研究有助于促进地方文化交流。不同地方的县志记录了各自独特的文化特色,通过研究比较不同县志,有助于促进地方文化之间的交流与互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