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地方志,嘉庆东莞县志,彭人杰主修,黄时沛纂。嘉庆二年(1797)重修刻本。东莞县志共四十六卷PDF高清电子版影印本下载。鉴于前郭、周二志,繁芜已甚,讹缺仍多,故须重修,事增于前者十之四,文省于旧者十之二。分为沿革、疆域、气候、山水、田赋、盐政、水利、屯田、人物、方技、艺文等三十四门。此东莞县志颇重人物,志中“例言”中称“志乘者史氏之流别也”,对人物应“胪举乡贤以备采择,不能不宽为收,而以一邑之产拟一代之人”。时称该志“视旧志事增而文省,庶几详而有体,简而有要”,“词质而事核,增窜滥遗之讥庶几免矣”。
东莞在晋为郡,东晋咸和六年(331年)立县,唐至德二年(757年)改称东莞,初名宝安,唐575年改称东莞。东莞修志始于元皇庆年间,由郭应木主修,属邑儒月桥(陈庚)纂辑成编,曰《宝安志》,简核而当。后刻板毁于兵燹。至明永乐初,邑人上林教谕庄恭与邑人陈义访得旧本,续而修之,成《宝安续志》。
明正统四年(1439年),东莞县邑丞周式,惓惓以修志为事。于是多次恭请刚好致仕告老还乡的陈琏纂修《东莞县志》,尽管陈 琏连连婉言谢绝,仍然力辞不获。陈琏在《东莞县志序》中说 “因念宝安为广壮邑,地大物夥,文献之盛著于古昔,志之修,其可后乎?然志不徒作也。凡历代沿革、邑治改更、城市迁移、版籍登耗、风俗淳漓,与夫仕宦显晦、贤才出处及孝子节妇、浮屠仙道,皆在所记。俾览者兴感慨而知劝戒,其有裨于世道,岂浅浅哉!爰稽自皇庆壬子,迨今壬戌,已一百三十一年,苟不修辑,则一邑事实将湮没无闻矣。”陈琏“于是讯诸耆老,搜诸遗佚一本,月桥所著者,增入国朝制度、文武公署、仕绩,与夫缙绅诗文,萃而成编,凡若干卷。吾邑文献之盛于是可征。” [35正统六年夏,山阴王尚来为邑宰,看见陈琏编就的《东莞县志》,认为可以刻板印刷,以传后世。同时再次登门拜访请陈琏为县志作序。陈琏欣然为之,谓 “二君可谓达于政体,知所务也。若补其缺漏,刊而正之,尚有望于后之君子焉。”[36]
自陈琏明正统七年(1442年)编修第一部以“东莞”命名的《东莞县志》后,明代接着又先后编纂过七次《东莞县志》,清代也先后编修过七次《东莞县志》,这些县志都多多少少留有陈琏所撰的《东莞县志》的体例痕迹。直到陈伯陶在民国10年(1921年)所编纂的《东莞县志》序中还提及明“正统间,陈琴轩(琏)致仕归,因搜诸遗佚,萃而成编,会遭兵革,未及梓行。至天顺甲申,卢仲和(祥)得琴轩旧稿,增订之,始锓诸木。自是,刘简庵(存业)、谢谕卿(邦信)、张莂公(二果)及国朝李白川(作楫)、邓蓼园(廷喆)皆有重修之举。虽官为提倡,而操觚者实邑荐绅文士,故书成无异辞。”可见陈琏所编的《东莞县志》的功力独到,影响深远。可惜这部县志也已经散佚。
莞草说
据《东莞县志》:“莞,草名,可以为席。邑在广州之东,海旁多产莞草,故名”。《广东新语》也有记载:“盖其为用最古,东莞人多以作莞席为业,县因以名。县在广州之东,故曰东莞,亦曰东官。”这应是东莞来源于“莞草说“的重要依据。
据《诗·小雅·斯干》:“下莞上簟,乃安斯寝。”东汉郑玄注:“莞,音官,又音完。”清嘉庆《东莞县志》物产卷记载:“莞草出厚街、桥头近海诸乡潮田所种”。 这里似乎还可以证明“东莞”与“东官”的关系,而且东莞地盛产莞草。
县志是地方政府制定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县志中包含了该县的经济发展现状、资源禀赋、社会状况等信息,为地方政府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