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画舫录十八卷/(清)李斗撰·—清乾隆60年(1795)自然庵初刻本;清嘉庆间刻本;清同治11年(1872)方浚颐重印石印本;1960年中华书局铅印本;1984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铅印点校本。
李斗,字艾塘,又字北有,仪征人。少时好游山水,历足甚广,后定居扬州,与扬州著名学者多有交往。著有《永报堂诗》、《艾塘乐府》、《奇酸记传奇》、《岁星记传奇》等。此书系李氏居扬期间,根据“目之所见,耳之所闻”,积30多年时间直至乾隆60年才陆续写成的,实际是对扬州城城厢范围的记述。体裁为笔记式。书前内容中华书局本有编校说明、嘉庆2年阮元《序》、谢榕生《序》、乾隆58年袁枚《序》、乾隆60年李斗自《序》。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本增有阮元道光14年、19年所作2《跋》、同治11年方浚颐《后序》和众多题词。卷1~2草河录;卷3~5新城北录;卷6城北录;卷7城南录;卷8城西录;卷9小秦淮录;卷10~11虹桥录;卷12桥东录;卷13桥西录;卷14冈东录;卷15冈西录;卷16蜀冈录;卷17工段营造录;卷18舫扁录。仿《水经注》之例,分地区予以记述。以上方寺至长春桥一带为“草河录”;以便益门地区为‘新城北录’;以北门地区为‘旧城北录’;以南门地区为‘城南录’;以小东门地区为‘小秦淮录’;以虹桥一带为‘虹桥录”;分莲花桥外一带为‘冈东录’、‘冈西录’、‘蜀冈录’。记述内容相当广泛,诸如扬州城池沿革、城市区划、河道变迁、园林景物、名胜古迹、风俗民情、书院学宫、梨园酒肆、文人传记、词章学说、工艺商业、轶事遗闻等等。对了解和研究17~18世纪扬州社会,乃至中国社会的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颇有价值。其资料来源多系“考索于志乘碑版,咨询于故老通人,采访于舟人市贾”(阮元《序》),故凡郡县志及一些私家小志所未载者,咸纪于志中所作图31幅,分附于各卷所述内容之间,便与文字对照。同治间方浚颐将其比作《荆楚岁时记》、《桂林风土志》、《东京梦华录》等,称它“庶几撮方隅之要,不殊《越绝》;成书助文献之征,较胜《齐谐》。”评价可谓允当。
县志的研究有助于推动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通过对县志的研究,可以挖掘出地方文化的商业潜力,促进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