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河北省地方志
书名:雍正畿辅通志
卷数:全一百二十卷
作者:唐执玉等修 陈仪纂
版本:清雍正十三年(1735)刻本
格式:据美国馆藏原书原貌彩色高清PDF电子影印版
大小:967.19 MB
页码:4643双页
河北省地方志,雍正畿辅通志,一百二十卷。清唐执中、李卫修,陈仪、田易纂PDF高清电子版影印本下载。唐执中,北京大兴县人,康熙四十二年(1703)中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李卫(1686-1738),字又玠,康熙末捐资为员外郎。雍正二年(1724),官云南布政使,兼理盐务。次年晋浙江巡抚。五年升浙江总督,因究治盗案有功,世宗将江南各地盗案一并交其审理。十年署刑部尚书,调直隶总督。次年弹劾户部尚书、步军统领鄂尔奇。以善捕盗,不徇瞻顾,被世宗奖为“督抚楷模”。后病死。陈仪(1670-1744),字子翙,号一吾。直隶(今属河北)人。雍正三年(1725)协助怡亲王允祥办理畿辅水利。次年以翰林院侍读带管天津事务,代允祥起草奏疏和文稿。五年负责天津水利营田局工作,兼管文安、大城等地堤工。八年调任丰润诸路营田观察使。乾隆元年(1736)罢职回京。著有《治河蠡测》、《四河两淀私议》等。田易,北京大兴县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中进士,官同知。康熙二十二年于成龙搜辑讨论未能详确。雍正七年(1729)诏天下重修志,时值唐执中任直隶总督,其设局修订,李卫继而成之。《畿辅通志》雍正十三年(1735)刻印。畿辅通全书一百二十卷,分三十门。为:卷一至卷十诏谕、宸章,卷十一京师,卷十二星野,卷十三至卷十五建制沿革,卷十六至卷十七形胜疆域,卷十八至卷二十五山川,卷二十六城池,卷二十七至卷二十八公署,卷二十九至卷三十学校,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二户口,卷三十三至卷三十四田赋,卷三十五仓廒,卷三十六至卷三十七盐政,卷三十八至卷三十九兵制,卷四十五卷四十二关津,卷四十三至卷四十四驿站,卷四十五河渠,卷四十六至卷四十七水利营,卷四十八陵墓,卷四十九至卷五十祠祀,卷五十一至卷五十二寺观,卷五十三至卷五十四古迹,卷五十五风俗,卷五十六至卷五十七物产,卷五十八封爵,卷五十九至卷六十职官,卷六十一至卷六十六选举,卷六十七至卷七十名宦,卷七十一至卷九十人物,卷九十一至卷一百二十艺文。此畿辅通内容较康熙《畿辅通志》丰富,资料翔实,体例完备,并纠正康熙志中的错误和疏漏,是一部为后人称道的方志。然在列传类下,有以人系地,以地叙代,似非通志之体。该畿辅通又有乾隆间《四库全书》本。
地方志是一种记录地方历史、地理、文化等内容的重要文献资料。它承载着一个地方的记忆和文化传承,是了解一个地方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地方志,人们可以深入了解一个地方的发展历程、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等方方面面。地方志的编纂需要对当地的历史文献、档案资料、口述历史等进行深入挖掘和整理,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