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北洋政府倡导修志。河南省河务局于民国11年(1922年)率先编成《豫河志》。这是民国年间成书最早的江河志。之后又编成《豫河续志》、《豫河三志》。它们汇编了河南黄(沁)河水利工程史料,是十分珍贵的区域性江河专志。事后部分编辑从事《河南通志》(未付印,仅留数种“志稿”本)的编纂,豫河志亦被提炼为《河南通志·河渠》专篇。3部专志仿《南河成案》形式,分别由3任局长吴筼孙、陈善同、陈汝珍主持编纂。目的是让后人能得“古今因革损益之故”,以求“黄河安澜之法”。陈善同(1876~1941),字雨人,河南信阳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擢都察院御史。1923年2月~1927年1月任河南河务局局长
县志的编纂需要注重文献的搜集和整理。编者需要深入研究各种历史文献、档案资料等,确保编纂的内容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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