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7年(1938年)张中乎所著《河南第六行政区疆域沿革考》一书,是对南阳地区疆域沿革考证最祥的专著,也针对郦道元的说法,更加明确地指出:他对雉县“误以秦县为汉置”。张中平的这一考证之说,不仅说明南召“汉始置县说”是错误的,而且说明南召县始置于秦朝。清朝阿思哈嵩贵篡修的《河南通志》载,南召秦“为雉县,属南阳郡”。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代理知县陈之永员基修的《南召县志》也载,南召“秦,雉县”。郦道元寥寥不足20字的注笔,引起了后世诸多的辩言,足见史志家对于南召“汉始置县说”是彻底否定的,而且对“秦始置县说”,是证之若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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