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濮镇纪闻4卷.清.胡琢述.清乾隆52年(1787)钞本PDF高清版影印本下载
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源远流长,据史载,早在二千多年前的秦朝就已实行,以后历朝历代继有完善。但早期的户籍只是官府管理人口、赋税的帐册,只由官府掌管。而陈灌创立的却是现代意义上的户籍制度,宣城也在全国率先实行这一新的户帖户籍制,成为现行户帖户籍制度的发源地。
由于元末纲纪废驰,人口流散,原有官府户册早已荡然无存,宁国府所辖诸县逃避赋税的现象极其严重,即使有限的赋税负担也极不平均,“民有一户应数十户差役者”,也有许多漏口、脱户根本无须交纳赋税。而当时的宁国府是朱元璋东进北伐的重要后方基地,其军费开支主要依靠宣城、芜湖、南京等数地支持,因此朱元璋曾多次下令“籍户口”。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陈灌决定实行新的户籍管理制度。
他“革兼并之俗,核欺隐之籍”,首创户帖之制(相当于现在的户口簿)。陈灌所创立的户帖文书样式我们今天已经无法见到,但我们可以根据其它地方发现的户帖来推知其样式,因为各地的户帖都是根据宁国府户帖样式印制,是基本一致的。明代的李诩在他的《戒庵老人漫笔》卷一《半印勘合户帖》里曾记载了这种户帖空白样张的形式,白寿彝的《中国通史》曾加以征引。其实在清朝胡琢所著的《濮镇纪闻》卷一里,保存了一份完整的当时经官方填写的户帖,是现存唯一的正式文本。我们可以从中一窥宣城户帖的“庐山真面目”:
洪武户帖
户部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钦奉圣旨: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是户口不明白俚。教中书省置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户部官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着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我这里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这地里去点户比勘合,比着的,便是好百姓,比不着的,便取拿来做军。比到其间,有司官吏隐藏了的,将那有司官吏处斩,百姓每户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通拿来做军。钦此钦遵。外今给半印勘合户帖,付本户收执者。
一户张得肆,系嘉兴府崇德县梧桐乡二十九都贴字图,本户计今四口:
男子二口,成丁壹口,本身三十四岁。
不成丁壹口,男,阿狗,年一岁。
女子二口,妻宋大娘,年二十六岁。
女阿胜,年四岁。
事产:民田三亩五分一厘,房屋壹间壹厦。
令印
右帖付张得肆收执,准此。
洪武 年 月 日 半印 押
半字贰佰三十六号 押 押 押
从上面的户帖我们可以看到,它一共由三部分组成。首先是明太祖的圣旨,是朱元璋用半文半白的口语写的,读来倒也别有趣味。他着重对地方官吏和住户强调户帖的意义和重要性,要他们老实填写,如实申报。中间部分是户帖的主体,写明籍贯(所在府、州、县、乡、都、图地址)、户主、户口数、男子丁口、妇女丁口、与户主的关系、事产(基田、房屋等)。最后部分是县令大印、编号、户口登记时间,县丞、主簿、典史等画押。
洪武三年(1370),他将这种户帖制上报朝廷,得到朱元璋的认可,“帝取为式,颁行天下。”(《明史》卷二八一《陈灌传》)“于是户部制户籍户帖,各书其户之乡贯、丁口名,岁合籍与帖以字号编为勘合,识以部印,籍藏于部,帖给以民,仍令有司岁计其户口之登耗,类为籍册以进,着为令。”(《明太祖洪武实录》卷五十八)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开始在全国实行起来。
陈灌创立的这种户帖户籍制度,对于明代初年的政治、经济、军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朱元璋最后完成统一大业、巩固新生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其不足之处,它“不载户丁等则及田地科则”,势必容易造成赋役征调轻重失宜;同时,户帖上所登记的人口、事产等,又都是静态的,不能及时反映出其动态变化。所以到了洪武十四年,开始编造赋役黄册,建立起了更完备的户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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