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志(清康熙版)松溪县志十卷首一卷末一卷 清潘拱辰纂修 清黄鉴补遗 清康熙三十九年刻本
从明代到民国,松溪县历史上虽然进行过十六次编纂和续修《松溪县志》,只有七次修成,其馀皆未修成。新中国成立后,该县只搜集到明嘉靖丁酉版和清康熙庚辰版(重刊本)《松溪县志》两部,成为松溪县至今仅存的两部《松溪县志》。
县志为一邑之史,备述地方之盛衰及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概况。历代政治家、军事家和地方主政官员,每到一处,必先取阅图籍,了解当地历史,风俗人情、赋税状况和地理位置、战略要地等,作为治理和建设的历史借鉴与现实依参照。所以有见识的执政者,都十分重视编修地方志工作。
松溪县历代都重视修志工作,自明代以来曾有十六次进行编纂和续修。其中明代就修了七次。明正统年间由知县张绅主编一部县志,明成化年间和明弘治十八年又各修一次,明正德二年由当时知县陈槐和教谕冼文渊再度主持修志。可惜以上四个版本到清康熙年间就“刻板久毁,刻本无存”。只有明嘉靖十四年知县黄金和嘉靖三十八年知县来端本各修一次的县志,刻板虽毁,刻本还传到清康熙年间。明万历二十五年,知县刘一灿和本县两位进士,一位是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魏濬,另一位是河南按察使、宁夏巡抚真宪时共同修纂。但修而未刊刻,底稿保存到清康熙年间。
清代前后十朝,松溪县也曾五次进行修志。清康熙九年知县董良贾主持编修,也是修而未刊刻,只有康熙三十九年知县潘拱辰与教渝黄鉴纂修的县志修成付印,原版本传到民国十七年,经该县施树模先生重刊,是流传至今的两部县志之一。清道光三年知县李椿龄,清同治年间知县王若金和清光绪二十年知县王士骏均有倡修之议,皆未实行。
民国时期,曾三次提出修志,都没有修成。第一次是民国九年五月,县长池源瀚决心修志,召集绅士研究,决定地丁粮每亩附加两角,作为修志经费,并选派叶士杰、江克敦、李方茂等十九人分任采访、编写。后因权绅省参议员黄锡琛与宿儒李祥钟、叶保衡发生矛盾,不让李、叶两人参加修志工作。结果耽误了时间。不久池源瀚离任,修志作罢。第二次是民国十一年,县长何庆辅再倡修志,充实了前次修志班子,增补陈继尧、叶保衡、严肃恭、邵德谦、杨宝雀、郑宝辉、陈国安及施树模等八人,后因闽省时局动荡又告中止。第三次是民国三十四年五月,松溪县人士施树模呈请县长谢家驹主持修志,呈文阐述:“修志事关重大,关系地方文化,对于政体制度之改革,人文事迹之变迁,与夫潜德幽光之阐发,均有待翔实之搜讨,非假以岁月,裕筹经费,恐难告成”。因此建议:“原有职员除存者外,凡现在社会士绅,均应分别担任各乡镇调查工作,拟集碑碣,遗稿材料,尤以各姓族氏谱牒为根据,按部就班,分门别类,选派誊写、纂辑、坐局人员,各负责任。至于经费时间之决定,仍须征集人士意见,集中讨论,群策群力。以求把握时间,共赴事功,款而不虚糜,事必有济。这一呈文虽得到谢家驹的赞同,但不久谢又离职。到了第二年九月廿五日,才成立了“松溪县修志委员会”,以新任县长卿建楚为主任委员,施佩璋、范绍龄为副主任委员,推定黄占梅、李含阳、范廷干、陈国安以及各乡镇长,共六十九人为委员。会议连开三次,最终仍未实现。
仅存的明嘉靖丁酉版《松溪县志》,全国仅有浙江省天一阁藏书楼收藏,是国内孤本,还是残本。全书原有十四卷,现存只有九卷。上世纪八十年代,清康熙庚辰版(重刊本),由松溪县政协文史办翻印,并加标点和注释,得以保存下来。
县志的编纂需要团队合作。通常需要多位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确保编纂工作的高质量和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