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地方志,民国9年,县知事马和鸣、陈丕显主持重修《龙岩县志》,37卷,另卷首1卷,分疆域、纬候、大事、山川、水利、建置、名胜、户口、赋税、物产、度支、职官、学校、选举、警察、武备、实业、交通、刑法、外交、礼俗、惠政、祠祀、艺文、列传等。
地方志的编纂需要注重与地方居民的互动和参与。地方居民是地方文化的传承者和参与者,他们对地方的历史、文化、传统有着独特的认识和体验。因此,在编纂地方志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听取地方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参与到地方志的编纂工作中来,确保地方志的内容贴近实际、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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